有少部分朋友知道
我以前有段時間靠寫小說騙吃騙喝
什麼小說呢?
自己覺得自己像驚悚小說的作家
起碼
也是寫恐怖小說的
(滿腦子亂七八糟的東西)

跟我的個性很不搭嘎的是
本姑娘是寫言情的
其中還有大量的BL作品
(註:BL即BOY’S LOVE 男男戀)
寫完之後完全沒有勇氣讓我父母知道
他們女兒的筆名
因為保守的他們應該會昏倒
而且寫書的那段時間
我正被家族長輩嚴重懷疑性向
我爹很擔心他的獨生女愛的同是染色體XX的生物
某天會帶個”女女婿”回家陪他喝酒


會寫小說是始於國中的興趣
而會停筆不寫的原因

侷限
言情小說有不成文的規定
要的是歡喜的劇情,即使劇情悲苦也要結局歡喜
男女主角都要好好的活著
好好的活著意味著不能死
除了不能死還要不能傷殘
即使劇中傷殘
結局也要奇蹟似的復原
好吧
我了解大家喜歡看喜劇小說的心情
但卻覺得即使是殘疾人士也擁有春天

停筆前的最後一本書沒有出
因為男主角在第八章的時候被車撞死了
女主角沒有爭氣的生下遺腹子
我想他們是有避孕的
女主角也沒有終生不嫁
國民政府已經不頒發貞節牌坊了
她帶著對男主角昇華的愛情嫁作他人婦
繼續她的人生
寄出去後3天
我接到我的責任編輯的電話
她哀怨的說”XX你怎麼把男主角寫死了?!”
然後有史以來第二次被退稿
被要求修改第八章之後的橋段
後來就寫不出來了
因為在我的腦海中
發展到哪裡他就應該移民去天堂
要我改成自己不喜歡的樣子
那我寧願讓他到現在還在過馬路

言情小說的主角必須是討喜的
但現實生活中
不討喜的人大有人在
我對這樣的角色格外迷戀
十分喜歡寫不討喜的角色
然後在書中看著他有所成長
沒有人是絕對討喜的
也沒有人絕對不討喜
這是人有趣的地方
也是耐人尋味的地方
後來會寫東西
都是意在自己收藏
自娛的小品
之前跟某個朋友聊天
她提到好久沒有看我寫的小說了
很懷念
說來她可是我的忠實讀者
在人家準備高中聯考的時候
我是快樂的拼命寫小說
她是勇敢的拼命讀我寫的東西
(真是不怕死的傢伙)
一直到後來出書
還是繼續保持著閱讀
算是很瘋的會跑去買十本我的書
然後叫我簽名拿去送人的傢伙
為了她
讓我有再寫一點東西的念頭
這次不用為了出書
只為了一個老朋友
送給妳
“愛情,從零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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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ynthiacat03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